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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离婚律师——房产转移逃避债务,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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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离婚律师——房产转移逃避债务,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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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产转移逃避债务如何判定1、房产转移逃避债务,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百3十5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2、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怎么办1、在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再通过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体现工作“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可分两种情况:(1)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实体法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2)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告人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综上所述,在离婚的程序昂中逃避债务是很常见的,所以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这种情况的,那么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的,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去判断是否影响到了债权人,再做出对应的判决决定,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