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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伪证罪的犯罪构成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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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伪证罪的犯罪构成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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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的证人在出庭作证的时候,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果意图通过提供虚假证据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时,就有可能构成伪证罪,那么伪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下面由本法律网站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伪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伪证罪的客体要件

    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正常活动。

    伪证罪妨碍司法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伪证罪的客体要件。

    2、伪证罪的客观要件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所谓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指证人作了虚假的证明,鉴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实真相的鉴定,记录人作了不真实的记录,翻译人作了歪曲原意的翻译。所谓隐匿罪证,指掩盖歪曲事实真相、毁灭证据,将应该提供的证据予以隐匿。所谓与案件有重要关表的情节,主要是指对案件是杏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或者对罪行轻重有重大影响的情节。如果伪证的事实无关紧要、对案件的处理影响不大,不能以伪证罪沦处。至于伪证行为是否造成了错判,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变造、毁灭凭证、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司法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而是在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或是在审计、监察等行政活动中发生的,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3、伪证罪的主体要件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翻译人”,是指司法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

    4、伪证罪的主观要件

    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陷害他人的意图或者隐匿罪证,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如行为人因粗心大意,工作不认真,或者学识、业务能力不高而作出了错误的鉴定结论、记录、翻译,或者因错记、漏记、错译、漏译等而不能反映原意,等等。

    二、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伪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包括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本法律网站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