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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离婚律师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截止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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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截止何时

    * 来源 : * 作者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截止何时    

     

    笔者办理的各种类型离婚案件,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截止何时?

    因为有的离婚案件会经过一审、二审、重审、甚至再次二审,这期间一直没有判决离婚,或者已经判决离婚,但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双方一直在纠缠,所以,财产分割到底截止何时?

    笔者认为,这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应截止在原告起诉之时,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当然就不存在财产分割了。

    举例来说,一审已经判决原、被告离婚,但由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有一方提出上诉,这时离婚判决仍未生效,一方在二审中会继续要求分割对方的收入,如果发回重审,离婚判决还未生效,一方仍还认为可以继续分割对方的收入,这时法官也会困惑,该不该继续分割?该问题从未有人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笔者代理的离婚案件,通常在二审时维持了原判,或在二审及发回重审时达成了和解,这其中是否有法官不知如何处理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只所以财产分割应截止在原告起诉之时,理由是,法院判决了离婚,就说明原告起诉之时,原、被告双方的关系已经符合离婚的条件,从那时开始,甚至从更早开始,双方就已经各自为政了,所以其中一方想以离婚判决未生效为理由要求继续分割对方的收入,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当然了,这是指双方收入可以独立存在的情况,如果双方有共同的经营,即共同财产的经营,无法分离,那就另当别论,这种情况也只是理论上的假设,实际当中还未出现过。

    总之,如果法院最终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截止在原告起诉离婚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