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在任何一起离婚纠纷中,夫妻双方都会由于财产的题目吵得不可开交,对于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双方各执一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划定,在没有相反商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作为劳动报酬定期给付劳动者的货泉收进。
奖金是指为了鼓励或表扬而给予的金钱或财物。
(2)出产,经营的收益。
即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农副业出产流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贸易出产流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划定从事出产经营流动所获得的货泉或什物。
(3)知识产权的收益。
即作品在出版,上演,播映后而取得的报酬,或答应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取得的报酬,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取得的报酬。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因继承所得的财产是指依据继承法的划定所继承的积极财产,即以遗产了债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后所剩余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回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该方所有。
(5)其他应当回共同所有的财产。
即夫妻单独取得或共同取得的除了上述共同财产之外的财产。
应当包括: 第一,个人财产的孳息扣除有关税费以后所剩余的财产,如扣除利息税后的利息;第二,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所增加的部门;第三,夫妻共同所有的动产的添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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